1.石油化工装置中炉区内的每台炉子应至少设两个接地点,且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30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 )
2.非金属静设备、壁厚小于4mm的封闭式钢制静设备,当其位于其他物体的防雷保护范围之外时,应设置接闪器加以保护。(√ )
3.雷击是对地闪击中的多次放电。雷击点是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 0.05次/a 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 )
5.防雷建筑物,其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以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
6.防雷建筑物防闪电电涌侵入时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应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
7.防雷建筑物,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宜连接成电气通路。(× )
8.雷建筑物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 √ )
9.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 )
10.在易受机械损伤之处,地面上 1.8 m至地面下 0.3 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
11.等电位连接是直接用连接导体或通过浪涌保护器将分离的金属部件、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它电缆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电位差的措施。(√ )
12.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周长不超过25米,且高度不超过40米,可只设一根引下线。( × )
13.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可用于较大的机房,M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可用于较小大的机房。( × )
14.经计算后,建(构)筑物符合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其中(构)筑物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内,该建(构)筑物不会遭受直击雷袭击。(× )
15.防雷区的划分是以建筑物室外和室内作为划分标准。( ×)
16.以 Iimp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耐得起 10/350μs典型波形的部分雷电流的电涌保护器需要用 Iimp电流做相应的冲击试验。(√ )
17.以 In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耐得起 8/20μs典型波形的感应电涌电流的电涌保护器需要用 In电流做相应的冲击试验。( √ )
18.以组合波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耐得起 8/20μs典型波形的感应电涌电流的电涌保护器需要用 Isc短路电流做相应的冲击试验。( √ )
19.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是设备制造商给予的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表征其绝缘防过电压的耐受能力。(√ )
20.在危险场所内,输送危险物质的金属管道不应作为接地装置。( √)
21.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绑扎。(× )
22.接地体的材料为扁钢与扁钢时,搭接长度不应少于扁钢宽度的2倍,两个大面不应少于3个棱边焊接。( √ )
23.明敷的专用引下线应分段固定,并应以路径敷设到接地体。( ×)
24.引下线不应敷设在下水管道内,并不宜敷设在排水槽沟内。(√ )
25.引下线安装中应尽量形成环路。 (× )
26.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引出的专用引下线,应先按设计要求安装固定支架,并应经检查确认后再敷设引下线。 ( √ )
27.位于建筑物顶部的接闪导线须明敷在混凝土女儿墙或混凝土屋面内。( × )
28.高层建筑物的接闪器应采取明敷方法。 ( √ )
29.当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防雷建筑物。( √ )
30.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内信息系统的金属组件,除等电位连接点外,应与共用接地系统绝缘。(√ )
31.防雷装置钢筋的焊接,单边焊搭接长度≥12d,双边焊≥6d。( √ )
32.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等四种接地共采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大值确定。(× )
33.建筑物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采取了防雷措施,就不会受雷击。(×)
34.工频接地电阻值大于或等于冲击接地电阻值。(√ )
35.接地基准点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与公共接地系统间的连接点。(√)
36.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一般可用于电子信息设备相对较少的机房。(√)
37.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38.当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30%以下,且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防雷建筑物。(√ )
39.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内信息系统的金属组件,应与共用接地系统进行连接。(×)
40.加油站的电源电缆埋地进入的,可以不用安装SPD。(×)
41.穿过各防雷区界面的金属物和建筑物内系统,以及在一个防雷区内部的金属物和建筑物内系统,应在界面处附近做等电位连接。(√)
42.《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适用于铁路系统,车辆、船舶、飞机及离岸装置,地下高压管道,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道、电力线和通信线等的防雷设计。( × )
43.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44.高层建筑物可以利用建筑物女儿墙内钢筋作为暗敷接闪带。(× )
45.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
4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 )
47.具有 2区或 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应划为防雷建筑物。( × )。
48.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应划为防雷建筑物。(√ )
49.具有 0区或 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应划为防雷建筑物。( × )
5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应划为防雷建筑物。(√ )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路上城国际4号楼806室
联 系 人:刘鹏
联系电话:150-6672-5880
企业邮箱:15066725880@163.com
中文域名:www.sdfyjcgs.com